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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屋損益試算工具
房地合一稅 2.0・自住優惠・重購退稅|快速估算賣屋稅前 / 稅後獲利
⚠️ 本工具僅供快速估算參考,未計入土地漲價總數額、繼承贈與取得等特殊情形,實際應納稅額請以國稅局核定或洽詢地政士/記帳士為準。
1
基本資料
買入總價
萬元
賣出總價
萬元
持有年限
年
取得與出售相關費用(仲介費、裝修、規費等,選填)
萬元
2
是否自住
非自住
自住
本人(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,並持有及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,期間無出租、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符合上述條件者,課稅所得
400 萬元以下免稅
,超過部分按
10%
稅率課徵;未符合則仍依非自住的持有期間稅率計算。
出售前 1 年至出售後 2 年內,另購買自住房地,申請重購退稅
重購自住房地總價
萬元
重購價額 ≥ 出售價額:已納稅額全數退還;重購價額 < 出售價額:按「重購價額 ÷ 出售價額」比例退還。
3
試算結果
稅前獲利
0
萬元
房地合一稅應納稅額
0
萬元
適用稅率 —
重購退稅金額
0
萬元
稅後獲利
0
萬元
稅前報酬率
0
%
稅後報酬率
0
%
課稅所得(賣出總價 - 買入總價 - 相關費用)
0 萬元
持有期間
0 年
適用稅率/級距
—
總成本(買入總價 + 相關費用)
0 萬元
試算說明與限制
持有期間稅率(非自住):未滿 2 年 45%/2 年以上未滿 5 年 35%/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20%/10 年以上 15%。
自住優惠:需本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,並持有及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,且無出租、營業使用;課稅所得 400 萬元以下免稅,超過部分按 10% 課徵。
重購退稅:出售與新購皆須符合自住房地要件,於出售前 1 年至出售後 2 年內完成重購,可依比例(或全額)退還已納稅額。
本工具未計入「土地漲價總數額」(可依土地公告現值漲幅另行減除)、繼承/贈與取得房地之特殊成本認定、營利事業或非個人身分等情形,僅供概估參考。